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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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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孝经?开宗明义章》)


译:自己的肢体、头发和肌肤都是从父母那里得来的,不敢毁坏,这是孝行的开端;为人处世能行正道,使自己扬名后世,从而使父母荣耀,这是孝的高级境界。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3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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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父母生之,子弗敢杀;父母置之,子弗敢废;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肢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吕氏春秋》卷十四《孝行》)


译:曾子说:“父母生下自己,儿女不敢自杀;父母养育了自己,儿女不敢自暴自弃;父母保全了自己,儿女不敢损伤。所以走水路时乘船而不游水,走陆路时走大路而不走小路。能使身体完好无损,以便守住祖庙,就可以叫做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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