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经典学习]二、尊敬父母 [复制链接]

1#

契嵩不仅仅是坚持佛教的孝道观,在其孝论中,儒家之孝止乎一世,且以物质上的供养为主;而佛教之孝则行乎七世,且超拔到“道”的层面。与此同时,契嵩并不排斥儒家之孝,他在物质方面支持僧侣供养父母,但在根本宗旨方面则强调佛家的大孝之优越性,这体现出契嵩孝道观中的“佛体儒用”思想,诚如陈雷所云:“可以说从《广孝章第六》起,契嵩便从多种角度来反复论证佛教的孝道观比之于儒家,更为广大,更为深奥。最终,佛教之孝的至上性取代了儒家之孝的优越性。”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5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