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曰:“所谓义者,为人臣忠;为人臣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非其义也,饿不苟食,死不苟生。”见《商君书·画策》。②见《论语·阳货》。《韩非子·解老》曰:“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由是观之,“义”之初包括了忠、孝、礼智等内容。孔子曾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②孔子所说的“义”,就是古代思想家所坚持不懈追求的“道”,即“天道”、“人道”、“臣道”。“道”无所不包,以至“盗亦有道”。在这个意义上讲,“义”要高于“忠”。
但是,随着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逐渐加强,以忠君思想为主的“忠”的地位便愈来愈高;而“义”则每况愈下,逐渐丧失其“道”的思想成分,逐渐沦为平民百姓的“义气”之属,是则“忠”后来居上而高于“义”。故而后来有“忠臣义士”、“忠义之人”、“忠义之师”、“忠义之军”诸说, “忠”冠于“义”之前。 另外, 又有“义犬”、“义马”、“义猴”之说,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还有“义鼠”、“义狐”之篇,而从未见有在这些与人有情有惠的动物前冠以一个“忠”字。那是因为“忠”特指臣民事君,“忠”与“君”相连,自不可与一般动物之惠相提并论;而“义”衍变为以朋友之义为主后,人们将有恩于己的动物视作朋友而冠以“义”字无有不可。此亦可证“忠”高于“义”。尤其是“义”衍变成为以武犯禁的侠士们所追求的是非标准,或为绿林好汉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为无知青年所实践的“为朋友两肋插刀”式的“侠义”、“义气”后,“义”的思想境界更低,副作用更大,更不可与“忠”较量长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