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
读《论语》,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儒家思想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代代相传。其中,“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和主要精神,它是几千年中国社会发展的思想动力,也是我们今天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思想源泉。
儒家传统历来注重“和谐”思想。“和”,指协和、调和、和谐、和悦等意义。“谐”,从言,皆声。“谐,和也。”
古代先贤将“和谐”思想内化为人心,应用于社会和政治,以求社会“和谐”的境界及功用。比如,“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这里说的是在民族关系中实施和谐政策,使得民族关系融洽,国家、社会“如乐之和,无所不谐”
“中庸”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平衡、稳定、和谐的状态。“中”、“和”是关于“致大、广大、宏大、博大”的学问,是关于宇宙观的学问,是关于对“天”、“自然”、“宇宙”等整个世界的认识的学问。“中”、“和”是认识论,既是对微观世界的认识论,又是对宏观世界的认识论。
可见,在中国古代,“和谐”无论是指音乐中韵律和谐,还是指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以不同的多元要素的存在为基本前提的,是不同要素“发而皆中节”所构成的协调状态,表示各种事物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