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并不是说是君子就只能言义不言利,而是说君子看重的是道义,小人看重的是利益,两者在义利取舍上有不同的选择。相比董仲舒以来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即做任何事情都是为了匡扶正义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都是为了明辨真理而不是为了一己的功名的传统儒家思想。我更倾向于叶适“以义和利”“义利并立”的义利观。在当今社会,如果只谈“义”而不言“利”可能太不现实,但这并不是说“义”已经不重要了,而是义利不可分割,应该互不偏废,而非将义利对立起来。“义”在当今社会仍然占有重要地位,我们所希望的社会是一个讲道德讲文明的社会。以正当合法的手段获得自身利益,也是被社会和大众所认可的。而在义利发生冲突时,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还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为公利舍私利。总之,义利两者并不一直冲突对立,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只是在义利冲突,需要取舍时,我们还是更加推崇舍利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