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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义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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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自己私利的渴望是人欲求之表现,而义可谓是对人的欲的抑制,这样才可平衡两者的根本。实际上义利之平衡是人类群体化的需求,也就是说义的价值体现应该是对社会的调和与协调作用。
中国古人的义利观已经彰显出这一本义,如孟子义利观在对君主和百姓的要求上——君王需先对百姓利而后自然得义,百姓先得君王给的利自然会以“尊”守“义”,这样社会就会安定团结,更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当然,西方国家也讲义,特别是正义,可以说是其政治社会的核心思想,是民主、公平、法治的指导和集合,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罗尔斯的《正义论》就强调了社会需要补偿性公正,以使社会之人能感觉到社会的正义,协调大家的思想和行为,以达社会稳定的目的。
由此可见,义是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的。但在现今的中国也罢世界其他国,特别是世界性社会的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立,就更需要一个清晰、全面、有效的价值义利观和配套的行为标准要求了。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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