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提出义与利的分别,并把追求义还是追求利作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认为一个真诚的君子应以义为原则,依照礼的要求去实行它,用谦虚的语言去表述它,以诚实的态度去完成它,这才是仁义的君子,而那种:“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人,则不足以称为君子。但孔子并不完全否定利,他曾说过:“因民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孔子反对的是只追求个人的私利,要求君子“见利思义”。如果利不符合道义的要求,就应不顾个人利害、得失、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之生命,舍利而取义。儒家思想中,义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利的追求与获取,不仅要受义的制约,必要的时候,因义而要放弃利,这就是儒家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