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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三、礼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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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句话里出现了三个概念,即德、礼和刑。很多人看到这句话后会将刑和礼对立起来,认为儒家亲礼远刑。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没有哪个时代不注重刑法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表明孔子虽然并不主张以刑法作为治理社会的主要手段,但是同时也没有否定刑法的作用,它最起码可以使“民免而无耻”。只有礼法而无刑法,那么礼法很难得到践行。说到底,德只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并非每个人都是文质彬彬的君子。如果每个人都是内外一致,可以做到知行合一,那么孔子的政治主张也不会只是一个理想。因此刑法作为一种政治辅助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荀子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主张礼的同时,也很重视刑法。如果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很高,可以遵从内在的德,那么,他必然可以守礼;如果一个人德性不是很高,那么就用刑法来约束他,使其知礼,进而懂礼,最终由外到内地提升其内在品德。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5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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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楼钱益贵的帖子

我认为礼不是道德的一部分。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中的“质”即为本质,指的是人的内在部分;“史”即为文采修饰,指的是人的外在部分。当把它们与道德和礼相对应时,我们便会发现,道德是一种人的内外品质,礼是人的外在表现。二者相互影响,但是却无包涵的关系。只有内遵以德,外遵以礼,才能成为君子。德是礼的根据,一个有德之人,必然依礼行动;礼是修德的一种手段,“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如果能以礼约束自己,那么就可以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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