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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二、见利思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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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是一个大问题,很少人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能保持无所谓的姿态。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失去了便不再拥有,因此要珍惜生命。不珍惜生命的人势必会遭到人的讥讽。珍惜生命就要对死亡保持敬畏。不敬畏死亡的人必定不能明白生命的珍贵,而且也会是社会的威胁,亡命之徒是可怕的。然而,有的人充满了对死亡的恐惧,为了生存无所不为,这样的人也同样是为人所不齿的。因此应该在这两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能过于贪生,也不能把生命当儿戏。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在生死之上设立另一种值得人们追求的道德价值,孟子将之设为“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孟子·告子上》)以义的准则当作生死价值的平衡点,不仅能减少人们对死亡的恐惧,因为有比生更为重要的价值;也能避免人们不爱惜生命的行为,因为不爱惜生命本就是对亲人朋友的不义。而将这一道理放在义利之辩上也是行得通的。
最后编辑湖北大学宋进斗 最后编辑于 2018-05-23 16:44:51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5:54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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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没有人不想得利,没有人想穷困潦倒。但是,君子爱财当取之以道,不能以损害他人利益来谋取私利。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应该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不能迷失在物欲的森林里。中国的传统儒家的思想是“生我所欲也,死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也就是说要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但是我认为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同等重要的,我们不能为了集体利益而去强迫个体做出牺牲,当一个人没有牺牲小我成就大我时,我们也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他,只要他问心无愧,不做损人利己之事即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种要求太高,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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