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异于禽兽的基本良知。“孝”表现在生活中会展示出很多方面,其中一方面是自尊自爱。“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孟子•离娄下》),孟子将不孝归为五种,放纵耳目欲望,使父母蒙受羞辱,这是第四种不孝。一方面,放纵耳目欲望,作奸犯科,必然会遭受法律制裁,自己会遭受刑戮,这会让父母很担心;另一方面,放纵耳目欲望,作奸犯科,从而受到法律制裁,这不管对于自己还是家人都是一种羞辱,而且父母还要遭受别人的嘲笑,使他们更加羞愧。父母生我养我,如今长大成人,没有好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倒让他们为我操心,因我受辱,这是不孝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自尊自爱,要经得住诱惑,不要放纵欲望,更不能作奸犯科,这一方面保护了自己,免于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不让父母为我们担心,不说要成为他们的骄傲,至少不会让他们蒙受羞辱,如此他们能过上安稳而舒心的生活,这也是孝敬父母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