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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义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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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义”即正义,是行为的最高标准。义的基本含义是在自己的行为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产生的利益大于弊害,并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配利益。古人有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说重义者是为君子,而重利者是为小人。《荀子?荣辱》中也有:先义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是说能考虑道义而后才考虑个人私利的人是光荣的,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摆在第一位,把道义放在后头的人则是可耻的。这些是我们行为中所体现的义的思想和应有的做法,是我们理解义的前提,是义的价值的所在。我们知道人的生命是很可贵的,可孟子却有: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充分说明了义在社会中的重要性,说明了义的价值取向是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追求的。故失道而后德,失道而后仁,失仁而后义。
对我们来说,义已经是很高的境界了,如舍生取义,义气。但在老子眼中,义并没有那么重要,而且已经离道很远了,不足以推崇。因为义是为了取义的义,带有功利的色彩,所以老子弃义,老子只会追求真正无为的道,用无为去取义,古代帝王总是先以道来统一领土,而定国安居后就轻道了,这就像义只是人们用来达到目的的工具一样,达到的目的后就放弃了,百姓又开始水深火热了,这种义就是老子看不起的虚义,的确,义不能虚其名,虚义都该摒除,真正的大义应该很纯洁,以百姓心为心,善利万物都可以体现真正的大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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