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
孝道有三种:最高的孝行是发自内心地尊敬父母,其次是不让父母受到羞辱,最下等的就是仅仅赡养父母。
父母是生育我们,养育我们的人,对我们有着莫大的恩德,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的意识,在父母年老之后赡养父母,侍奉父母是应当的。
孝是一个传统的伦理观念,尊敬父母要真心实意的,不能只是单纯的在物质方面满足父母,更重要的是精神层次的,父母希望得到的是双方面的满足,其中精神的慰藉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