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不仅将“孝”视为源于血缘亲情的人伦规范,还将“孝亲”与“事君”、“立身”结合起来,把“孝”推广到政治领域,使家庭伦理的孝道被走向政治伦理化发展之路。[11]正如《孝经开宗明义》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2]。在先秦儒家看来,如果一个人真正领悟了孝的内核,履行了孝的规范,按照孝的准则要求自己,自然就能够养成对他人和社会的温顺、谦恭的品格。正如《论语》中所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13]这样,家庭道德就成了政治道德的浓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