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仁”与“爱”分别是东方中国儒教的核心思想和西方以“赎清自身罪,以迎接末日审判的来临”为中心的基督教教义。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仁”和“爱”有着相似之处:人本主义宗教的儒教和以神为中心的基督教都关注人类超越自己生命的局限而达到永恒的问题。仁爱和神爱都是一种人类理想的行为取向,它们都是不同社会背景下的两种伦理原则。一般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两者的不同之处:儒教的“仁”以认为基础,更加注重人性;基督教以“自我牺牲”获得人心的爱,“人之爱”成为人们信仰基督教的信号;另外,“仁”可以在人生领域实现,“爱”必须超越人类共同体才能得以实现。
将东西方两种宗教不同的思想进行对比研究,我们可以得到有趣的现象:作为宗教的基本观点,孔子在儒教中的地位同耶稣在基督教中的地位相同,这种有趣的发现会使我们增加对两者更深入的认知。相对于西方“爱”的思想领域范围,东方“仁”的思想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和内涵。儒教把自然、自然物都看成与人同样重要的对象,将整个宇宙作为自己的家庭。而西方的“爱”没有为自然和自然物留下任何空间,神学家认为,自然、自然界是上帝为人创造的,只有人能信仰上帝,能随意支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