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儒家看来,尊老敬亲意识源于人的与生俱来的自然天性和天然情感,是对自己的身由所出命由所系感恩戴德的报答之心,这种德性天然地充盈在人的心中,外在的行为只是这种天赋德性的自然流发和感情的真挚流露而已,因此,孝亲是应该子女发自肺腑的真情表露和义不容辞的人伦责任。亲子之间的关系,是永远无法选择无法切断的天然血缘关系,对于父母的尊敬是对于他们人格的尊敬,这出自子女道德自觉;对于父母的赡养是对他们生活的照顾,这出自道义责任。这两者都不是来自父母权力的威慑或对宗法关系的畏惧,而是源于人的内在良知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之为人异于禽兽内在德性本质和道德自觉,既循天理,又顺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