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贤人孟子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的兼,舍生取义着也。”在义与利之辩中,孟子以严肃的态度,庄重的语言,阐述了一个重要的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一个正直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应该为义而生,为义而死,必要时要“舍生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 在义与理的辨证中,“义”凸现出来,这是有客观依据的,义的价值是不容忽视的。
取义立人。义,有道是,“杀生成仁,舍生取义”,在“取义”中,个人作为一个人的本性凸现出来,我们也常说“你不是人”,很大程度都是在说,一个人若没有了义这种人之为人的东西,也将不再是人。
取义制欲。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在欲望的重压下变成了一个拖着种种贝壳的蜗牛,异化地蜗居在一个自认为很安逸的地方。殊不知,自己怎能抵挡住那颗永无止尽的欲望之心?取义,在取义中,自我注意力得到分散,自我精神追求层次得到提升。
相反,不取义,则会在,忙忙碌碌中迷失自我本性、扔掉自我追求,人的向善之心也会日渐磨灭,人也只会变成一个“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不是人”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