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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 一、仁的定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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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是我国儒家思想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核心价值理念、道德精神和行为规范。朱熹说:“百行万善总于五常,五常又总于仁。”(《朱子语类》卷六)、熊十力先生在《读经示要》中阐述仁实为元,仁即道体,其实是在说道者万有之本体,说仁心就是本心,其生生不已,备万理,含万德,藏万化,就是仁。蔡元培先生在《中国伦理学史》中说,仁是“统摄诸德完成人格之名”。意思是说,“仁”是一个统摄诸种美德的总体性范畴。以“仁”为核心的中华传统美德,对中国人的道德人格与气质,中华的民族意识、心理与性格,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也不管是国家大事还是身边小事,诚信是为人之道的大事。在国家这一方面,邻国和平相处,世界贸易来往活跃,各国的经济蒸蒸日上;而对我们交友增多;大家的利益也是最大化。
     “仁”的历朝历代的主要表现:
① 先秦之“仁”德    “仁”这一道德条目,是由孔子和孟子等人在继承和发展唐尧、虞舜、夏禹、商汤、文、武、周公等人的亲亲、爱亲、爱人、仁民、敬德保民、忠厚等仁爱思想的基础上,为了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概括提升出来的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范畴和价值取向标准。是先秦儒家尤其是孔子、孟子等儒家的最高道德准则。
② 汉唐之“仁”德  汉代董仲舒将“仁”定义为“天心”。他说:“霸王之道,皆本于仁。仁,天心。故次以天心。爱人之大者,莫大于思患而预防之。”(《俞序》)唐代韩愈将“仁”定义为“博爱”。他说:“夫所谓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
宋元明清之“仁”德  北宋周敦颐则以“生”释“仁”,以“成”释“义”。他说:“天以阳生万物,以阴成万物。生,仁也;成,义也。故圣人在上,以仁育万物,以义正万民。天道行而万物顺,圣德修而万民化;大顺大化,不见其迹,莫知其然之谓神。故天下之众,本在一人,道岂远乎哉?术岂多乎哉?”(《通书·顺化》)。北宋理学五子之中,程颢、程颐,在继承孔孟儒家伦理“仁”德的基础上,奠定和初步形成了理学伦理“仁”德。他们把儒家道德抽象为宇宙的“客观”本体———“天理”,反之又将“天理”视为儒家道德的本原;进而用“天命之性”和“气禀之性”(“生之谓性”)的人性二重说,以论证人的善、恶的根源;并要求人们“去人欲,存天理”,努力从事“格物致知”的修养功夫,以保证“仁”德的实施。 朱熹在继承二程的理学伦理“仁”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阐发了“天理”与“仁义礼智”的关系。他说:“且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岂不是天理!”(《文集》卷五十九)“理便是仁义礼智。”(《语类》卷八十二)在朱熹与熊十力的讲述仁的时候都在谈论仁是人(心)的最基本的道德,想达到大道和大德,就要生生不息从本心出发达到仁。所以仁是大到自然宇宙小;小到人们达道“道”的境界的最重要的桥梁。
③ 近现代之“仁”德   近代谭嗣同1898年撰成《仁学》,借用当时物理学上“以太”这一概念阐释“仁”并溶入佛教思想,赋予“仁”以“通”的涵义,称“仁以通为第一义。以太也,电也,心力也,皆指出所以通之具”(《仁学》)。提出“仁、不仁之辩,于其通与塞”,认为“通之象为平等”,要求由“平等”达致一,而“一则通”、“通则仁”。
    综上,从字形上看,“仁”左边是个“人”,右边是数词,“二”,指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原则就是“仁”。“仁”的具体化是“忠恕之道”,其修养方法是“推己及人”。从时代意义(或说内涵)出发,就是要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仁爱之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就体现了“仁”的内涵,即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亲友、邻居、同事还是素不相识的人,对不同肤色、种族、民族以及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的人,无论老少、贫富,健康抑或残疾,均一视同仁,友善待之。概言之,从国家层面出发,执政者当怀仁心,关爱民生,才能构建民主的空间、和谐的国度;从社会与个人的角度出发,每个个体都能心中有爱,与人为善,乐于奉献,人间才有温情,“自由、平等”的幸福之花才能常开不败。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5:17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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