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人类的一种美好情感,值得现代文明社会大力发掘和弘扬。一个人天生自然地爱他的孩子,而一个有教养的人则爱他的父母。平时,我们不太会想起父母是因为父母还健在,经常会想起父母是因为父母已不在人世。现实生活中,有多少“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追悔莫及。与其死后的厚葬,不如生前的厚养。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一般而言,往往是父母对子女的奉献有余,而子女对父母的奉献不足。“水往下流”似乎是人的一种本性,而“孝”正是医治这种人性弱点的一剂良药。可见,将中国古代的“孝”伦理,引入当代中国思想道德教育的实践之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重要价值。
爱父母,敬老人,既是社会思想道德教育的起点,也是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起点。爱父母,敬老人,既能展现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又能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道德风貌。在当今的一些家庭中,出现了“尊老不足,爱幼有余”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以孩子为中心,一切围着孩子转,一切孩子说了算的亲子关系扭曲现象。“无违”成了孩子对父母的要求。子女对父母缺少孝敬之意,对老人使用多、关心少。对缺乏劳动能力的老人嫌弃甚至虐待。这种长幼地位颠倒的现象,不仅破坏了家庭和睦,而且使孩子从小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心理,缺乏起码的同情心和责任感。针对这种情况,在当代思想道德教育中,我们需要提倡孝道,进行感恩教育。以孝为先,循序渐进,向外扩展。由尊敬父母进而推广到全社会的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