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与“知”通,基本含义是聪明、智慧和明智,既指认识上的能力,又指明辨是非、善恶、真伪的素养与才能,在孔子那里更主要是指后者。在《论语》中,孔子经常教育人要“知礼”、“知仁”、“知人”、“知政”、“知命”、“知言”、“知道”、“知义”、“知过”等,其目的是保证道德行为(仁)适中合度。依据这种界定,“知”的这种功能便在于把握仁义等当然之则,并在行为中自觉地加以贯彻。由此出发,孔子的“知”不以自然事物及其规律为主要对象,而是突出“知命”、“知礼”和“知人”上。“知人”往往压倒“知物”。他使“知”的范围变得片面化了,或者有意窄化了“知”的含义,这就使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始终难以得到应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