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作为中国重要的伦理思想最早被提出是在西周。当时,孝的含义有二:尊祖敬宗;传宗接代。在西周,尽孝的方式主要通过祭祀,而在周人看来,崇拜祖先就是让祖先的生命生生不息。当时的孝更注重的是宗教伦理方面。之后,孔子对“孝”的内涵做出一些改变。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认为“孝”必要“敬”。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认为行孝要与礼结合。除此之外,孔子还提出把“孝”与“悌”结合起来;提出“几谏”的原则,认为当父母有错时,应用委婉的方式提醒,避免让父母失去颜面。孔子将“孝”从周人的宗教伦理转换为家庭伦理。在孔子以后的儒学发展中,曾子可谓是以孝著称。曾子对孝理论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对一个人来说,孝是天经地义的,孝是一切道德的总和,仁义忠信礼……都与孝有关,只有懂得孝道,才能真正做到仁义忠信礼……曾子还认为提高修养的方法在于真正做到孝,以及学会自我反省,是故“吾日三省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