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位传教士曾经说过“如果不牢记孝道乃中国人之家族的、社会的、宗教的,乃至政治生活之根据的事实,你便始终无法理解中国与中国人的真相”,的确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中华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孝文化,正如黑格尔所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孝这一伦理道德最早产生并兴盛于周代,经过孔子、孟子等儒家学者的阐发,孝的内涵进一步扩大,汉代提出“以孝治天下”的观念,随后的历代统治者也都极力推崇和圣化孝道,历代百姓也将孝作为伦理道德之首时刻践行着。“孝”随着历史的推进,形成广泛而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并且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中国人永恒的伦理道德规范。其中《诗经》以鲜明生动的形象和动人心腑的艺术魅力宣扬着孝的观念,孔子曾叹曰“于《蓼莪》见孝子之思养也;于《楚茨》见孝子之思祭也”。《小雅·蓼莪》诗中 “哀哀父母! 生我劬劳” “哀哀父母! 生我劳瘁”,告诫人们必须懂得报答父母的恩情,不要 “子欲养而亲不待”,而诗中对于父母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赡养父母,既孝敬父母,既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也是人类社会应尽的义务。懂得父母的恩情,这是儿女最基本的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