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社会来说,和谐总是相对的,不和谐是绝对的,旧的不和谐因素被消除,新的不和谐因素就会出现,社会就是在消除、克服、解决不和谐的因素中不断的前进、发展。 那么,在这个社会什么些原因导致了社会的不和谐呢?主要的应该是贫富差距的问题:即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一些“强势群体”越来越富,而一些“弱势群体”却在相对变穷,这部分弱势群体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没能充分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改革”后的“利益”相当一部分流向了富裕人群:“食利于民”的“暴富层”和“与民争利”的“权势群”,于是,两极分化超过了国际警戒线,在中国社会出现了数以千万计的“下岗工人”,出现了四千万的“三无农民”……
而可悲可耻的是很多富裕阶层的人大多认为这是一种很正常的、很自然的现象。
对富裕阶层的“暴富层”来说,他们已经足够财大气粗了,已经能够抗衡“和谐”了,所以,在一些地方、部门、领域自然就形成了他们的利益集团,要让这些地方、部门、领域从不和谐变成和谐,我想,没有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肯定是不行的,广东湛江走私案是如此,福建厦门腐败案是如此,沈阳辽宁慕马腐败案亦是如此……
消除不和谐的因素,任重道远,我想这应该是这是每一级政府的责任!这也是每个领导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