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指不同事物的统一,和谐或参合。西周末年始作为哲学概念出现。《国语·郑语》载史伯提出“和实生物”的观点,认为:不一样的的因素的统一,会使事物得以产生和发展。比如琴瑟不和于一曲,各自演奏,是不能听的。的伶州鸠说“政象乐,乐从和”(《国语·周语下》)。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由此提到了和的社会人际的功用。并且孔子的“和”还包含了适中,无过不及的中庸含义:“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在《周礼·地官·大司徒》中,和为六德之一:知、仁、圣、义、忠、和。是道德教化的标准之一。和谐是人类能够战胜万难的必要前提。朱熹在解释“礼之用 ,和为贵”时,也指出 :”礼者, 天理之节文 ,人事之仪则也, 和者 ,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 , 必从容不迫 , 乃可为贵。先王之道, 此其所以为美 ,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 (朱熹《论语集注》)”这也就是说,在事物处于矛盾对立的时刻,要运用中庸之道来调和,才能做到从容不迫,才能做到和谐之道,使之顺合 `自然之理' 。所以“礼之用,和为贵”这句话也广为流传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