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恩,泽我之长,至今已二十余年矣。彼禽兽也,尚知跪乳反哺,吾岂能不及之。况亲爱我,如《弟子规》中言,孝何难哉。吾之为人也,必求孝于亲而友于弟也。以往居家,母以我孝,常有赞词,吾亦沾沾而自喜也。今我观此文,“君子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汗亦满衣矣。吾往者之所为,言尽本分亦为过也,何孝之有也,吾甚愧之。则自今之后也,凡我之所应为而未为者,必当为之;凡我之所不当为而为之者,必当戒之。至贤莫如悌,至善莫如孝也。
善人者,人恒善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亲人者,人恒亲之。孝悌仁爱,人之本也,岂能不为也。故孝,为人子女者,不可或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