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经典学习]二、节制欲望 [复制链接]

1#

人生来便有欲望,我们称之为原罪。“存天理,灭人欲”这种理学观念是不能取的,人性值得尊重,但另一方面,对于欲望也绝不能以为放纵,所以我们读书以明礼,节制欲望以求仁。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5:2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