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中国古代道德规范之一。原指为人诚恳厚道、尽心尽力,后有忠于他人、忠于君主及国家等多种含义,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有时特指臣民对君主和国家应尽的道德义务。随着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形成和加强,“忠”成为臣民绝对服从于君主的一种片面的道德义务。宋代以后,“忠”发展到“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
忠包括忠诚的精神、奉献精神、爱国精神、敬业精神等。忠的对象是国家、民族、是正义事业,而不是有权势的个人。爱国精神是指热爱祖国的人民、土地、文化,并为之奋斗的精神,是当代中国需要大力倡导的精神。忠的精神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违背道义的愚忠,对权势的个人的绝对服从,个人崇拜等等,这些现象必须根据仁、义、智、毅的原则进行纠正。倡导“忠”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忠于祖国、敬业奉献的民族品格。
我们常说:“忠贞不渝”,贞:意志或操守坚定不移;渝:改变,违背。“忠诚坚定”,意思就是说,永不改变。“忠言逆耳”,忠实的劝告听起来不好受。忠于职守,有时我们也说,克尽职守、鞠躬尽瘁。
我们热爱祖国的土地并加以保护,热爱祖国的人民为之奉献,热爱祖国的文化并努力弘扬。在君与臣、上级与下级、官与民之间,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互尽忠诚,朋友、夫妻之间在正道的基础上互尽忠诚的义务。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养成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正道、忠于职守、互尽忠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