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认为义是人一切行为的依据。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孔子认为,做事的基本依据是义。南轩《论语解》:“适莫,两端也。适则有所必,莫则无所主,盖不失之于此,则失之于彼,鲜不倚于一偏也。夫义,人之正路也。倚于一偏,则莫能遵于正路矣。惟君子之心无适也而亦无莫也,其于天下惟义之亲而已。”适莫是事物的两端,其中,义是人做事时的标准,如果一方有偏颇,那么另一方就不能在正路上做事。因此,君子做事时内心既没有适也没有莫,只是遵从于义这一标准。“义”这一标准仍可沿用至今,每个人做事的方法也许略有不同,但是内心的道义不可改变,如果缺失了内心道义的标准,那么所做的事情可能会有所偏颇,这样会造成不利于双方结果。我们总是在强调平衡双方的利益,利益平衡的基本要素就是最初“义”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