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孟子所言充实之谓美,是强调美充实在人身上,二者是指善和信,四折是美、大、圣、神,其中大、圣、神是美的进一步衍化,美是实现其他的基础标准。“充实之谓美”是孟子评价人的标准,孟子延续孔子的观点,运用道德本质主义,强调美学与伦理学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美的实现是与其人性论之间息息相关的。。孟子对于美的最直接的表述即“充实之谓美”。孟子主张人性本善,他认为好德如好色一般自然,道德之乐犹如食肉之类。孟子性善论的本质是道德,但是却把审美经验导入到伦理学之中,因此在孟子眼中道德与自然几乎可以等同,“知其性,则知其天也。”所以,美的实现,是建立在善的基础之上,两者相互转化,相互融合,最终指向的人性的美善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