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信,我们总会下意识地将信认为是诚信、守信用。我认为信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当你处于信的主位,也就是你是信的这个事件的主导者,因为你的某些行为被别人所信任而触发了他人对你的信任,那么对你来说,信就是对自我内在的要求,要求自我意志的坚持,严于律己,始终如一;第二当我们处于信的客位,那么对我们的要求就是,就是信任对方,设身处地站在客观现实地角度去相信他人。我们能够发现的是,信,存在着信的实在,这种实在就是一种真实,可以是事物的真实也可以是精神的真实。要我们去信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如:我信我手上的物品是个杯子,那么这个杯子就必须真实地在我面前呈现,而不是无;我信世界上神的存在,那么对我来说我信的是真实的神的存在或者说神的精神的渲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