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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礼的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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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
如此段,宰予认为服丧三年之期过久,与当时天下形势不合,故问孔子。孔子问予“安否?”并答“汝安则为之”,此处虽然对宰予进行了批评,但未明令禁止其行为。一则体现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孔子因时革新仪礼,发扬、适度的原则。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8:06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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