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提到义利关系,很多人想到的仍然是庄子的“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者也”,庄子这句话着重强调了义的重要性。我同意义的重要性,但我们并不能总是将它作为利的对立面,难道要得到义就一定要抛弃利,或者说是只要与利有关就一定没有义吗,我认为这并不尽然。哲学上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有联系的,这是万物的自然规律,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完全对立的。义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是维护共同利益的手段,而利是义的基础,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义有促进作用,我们只需要明确这里的“利”是公众利益,是国家利益,这样义利便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同时,义即义气也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若是国家贫困,百姓贫苦,生存都成问题的情况下,那么人们还要维持义就太难了,所以,我认为义利相依的另一种解释是,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才能更保障义的产生,而人们之间的义又能促使一个社会更迅速的发展,二者是相生相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