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而对待父母,最高的境界便是能够时时刻刻尊敬父母了。我们在小时候有着父母的宠爱,任性妄为,随意发脾气,父母都能够容忍我们,包容我们,尽他们最大的努力去爱我们。感觉很惭愧的一件事:自己以为自己可以在父母面前永远任性永远做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于是每当自己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每当心情烦闷时,竟常常把自己的怨气撒在父母身上,从来不顾及他们的感受,不去想他们是否受到伤害,这真是对父母最大的不敬,实属不孝。每日宣称爱爸爸妈妈,每日在心里高呼要努力,好好孝敬父母,而一旦到了真实的境况,便以自己为核心,没有全力做到尊敬父母,可见是自己爱父母孝敬父母的心还不够了,而孝的最高境界还未达到,因而要时时铭记在心,时时警醒自己,爱之,敬之,孝之。
胡适先生在其《四十自述》中曾因其母亲在家里受继子女、儿媳的气,处处忍让,而发出这一慨叹:“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有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更难受。”读来深有感触。其实在家里,很多任性的孩子,不能体谅父母双亲,往往由着自己的性子,或生气或高兴,摆一张阴晴不定的脸给父母看。殊不知父母最在乎的是儿女,儿女的喜怒哀乐,他们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而我们不仅不能体谅他们,反倒让他们因我们的任性而遭受心理的折磨,实为不敬,也是不孝。“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父母为儿女操劳一生,处处为我们着想,现今我们已长大,应以父母为重,爱之敬之,学着尊敬父母,做到尊敬父母,这是每个子女都应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