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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尊敬父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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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即个人的身体既属于自己又属于父母,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就是不孝,所以,尽孝始于惜身;只有修身养性、替天行道,方能功成名就、彰显父母,所以,尽孝终于扬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说扬名是为了尽孝,但如果不择手段地沽名钓誉则适得其反,变成不孝。孔子的弟子曾子是有名的孝子,他在奉养其父曾皙时,每当其父吃完酒肉时,曾子总要问多余的给谁,这是尊重父母的意愿。曾子的儿子曾元也是有名的孝子,他在其父吃完酒肉时从不问多余的给谁,这是为了让父亲多吃一顿。在尽孝的过程中,既有遵循父母意愿、存心养志的孝道,又有使父母身体舒适健康、让他们饮食可口饭菜的孝道。上面的例子说明曾子的孝道是养志,即尊重父母意愿、侍奉老人的孝道;而曾元的孝道是养体,即让父母口有美味、身体舒适的孝道。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5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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