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和谐是一种治国方略。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在我国历史上,从古代的孔子、墨子、孟子,一直到近代以来的洪秀全、康有为等,对构建社会和谐有过不少描述。在西方,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欧文,也对社会和谐有过美好的憧憬。和谐社会理论,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深化的过程。
其次,和谐是一种社会规范。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理念,同时,又是目标和手段,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再次,和谐是一种思维方式。“和实生物,同则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