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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贪欲之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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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有生物的本能,“食色性也”,逃不开生老病死,也摆脱不了对衣食住行的欲求,但人也有理性思维和道德自觉,使人能够将欲望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选择,规范自身的行为,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欲望是一种生物本能,是一种普遍现象,每个人都具有欲求和渴望,它本身并不是不好的。从积极方面来讲,当欲望处于合理的范围,是可以激励个人、促进个人和社会进步的。西方著名思想家曼德威尔就曾在他的著作《蜜蜂的寓言》中提出“私恶即公利”的观点,他认为个人的欲求在某种层面上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力,没有欲望的社会反而会走向灭亡。但凡事过犹不及,一旦欲望过多,超过了合理的度,就会变质,产生贪婪之心。当欲望、贪婪遮蔽我们的本心,心就像蒙了灰尘的镜子,变得狭隘,不再光明、洁净,照不出事物的本来面貌,只看到了欲望和杂念,不再是物去不留的平常心,会感受到求不得和不满足的痛苦。为了满足心中的欲念,不惜做出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勿以恶小而为之,底线一旦被突破,心中没有了畏惧、敬畏,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都干得出来,坏事也会变得习以为常。古往今来,有多少人都栽在一个“贪”字上,平常人如果有了贪欲,就会变成盗贼,损害他人利益,政府官员有了贪欲,就会去贪污腐败,损害国家利益……所以,行事要合乎中正之道,要有度,不偏不倚,合时宜。也就是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到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到最后实现的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境界。墨子曾在他的《兼爱上》中说过,天下祸乱的根源是人与人之间不相爱,心有所偏好,爱自己、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国家胜过他人、他人的家族、他人的国家,就会贼害他人、他人的家族、他人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相互不爱、相互贼害,就会天下大乱。所以,归根究底,心有所偏好,有所依待,无法做到不偏不倚,是祸患产生的根源。因此,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倡回归孩童时期的质朴,少私寡欲,清静无为,顺任自然。这是老子极具智慧的处世哲学,对于当代社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它的意思是在满足基本生存的条件下,不要有太多的欲望,让自己的心回归到淳朴的本真状态,这样就可以避免争斗的发生,社会也会安定和谐;反之,物极必反,福兮祸所伏,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满足自己的贪欲,那么人必定会处于危险的环境中并且迷失自我,使自身受到伤害。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5:2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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