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原则
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意思是不合理的事不去看、不去听、不去说,也不做不合理的事。
我最近刚好在网上看到一条新闻:根据英国《都市报》报导,英国百叶窗公司(Web-Blinds)做了一项调查,有97%的受访者曾经透过窗户看到邻居的尴尬处境,有近70%的受访者看过邻居吵架,有近42%受访者看过邻居哭泣,还有31%受访者看过邻居的裸体。惊讶的是,大多数看到这些场景的人,都会选择继续观看,因为只有27%的受访者舍得移开视线。很多时候我们无意中看到或听到的一些事情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可怕的是大部分人选择继续侵犯别人的隐私而不是回避。这违背了理的原则。换个角度想想,当你知道自己的隐私被他人知道了以后会是什么感受,肯定会感到愤怒和羞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一个有礼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