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为体,“爱”为用,且“仁”、“爱”不可分割,或者说不应该分割,毕竟讲的“仁”、“爱”是道德伦理方面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体会“爱”去体会温暖,在哲学上,我们溯其本源得“仁”,“仁”是什么呢,从上述的学习中,我体会到的是一种内在的先天的推己及人的本能,但若“仁”只是一种使与他人相关联成为可能的能力,那它就无所谓善恶,也就可至善,也可作恶了,但它并不只是一种被表述为社会性的原因,也是我们所说的“恻隐之心”的背后源头,又或者说中国人特有的思维方式将它阐述为了一种具有理想倾向的道德名词。“仁”与“爱”就在这种理想倾向中联合在一起解释就更能被我们所理解了,“仁”脱离本体论上的单一追溯,与道德修养功夫融为一体,体现和诠释着外在的“爱”,而真正的“爱”又绝不可与“仁”的本能相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