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所谓“羞恶之心,义之端也”,“义”被国人视为一种重要的道德修养与品质。
《管子》中提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也。”,五常包含“仁、义、礼、智、信”,而蔡振绅先生所编的《德育故事》更是将“义”列入八德之中,“义”的地位可见一斑。
“义”与“仁”关系密切,从某种意义上说,“仁”是“义”的内隐,“义”则是“仁”的外显。在古代,“义”还常常与“利”相对而言。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认为,在“生”和 “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而取义。”
“舍利取义”四字让我不禁想起”巨伯轻生重义“的故事:
汉代有一位读书人叫做荀巨伯,因他的朋友生病而千里迢迢赶去看望,不巧村中正碰上强盗打劫,所有的村民都跑了。他的朋友劝他:”这里太危险了,你赶快走!”荀巨伯却说:“我远道来探望、照顾你,如何可以舍你而去?这样败坏道义的事我做不出来。”
荀巨伯走到屋外,跟那些强盗说:“我的朋友有疾病,我不忍心抛下他,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朋友的生命!”
强盗们被荀巨伯的真诚、讲道义、不畏生死而打动,强盗头目就对同伙说:“我们皆是无义之人,怎么可以来抢夺这个有义的地方?”于是下令强盗们全部撤走。荀巨伯的大义凛然化解了这次灾祸。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许不常有这种与至极珍贵的生命相冲的事情来考验自己,但就算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也要长把道义摆心中,万不能做一些背信弃义的小人之事,否则,不等他人鄙夷,自己便会时时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