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句正是论孝子之行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儿子不能自专,因此要观察其志向;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自专,就要观察其行为,是否继承了父亲的意志,若在丧三年,哀慕犹若父存,就可以被称为是“孝”了。然而需要思考的是“孝”同“善”之关系,“孝”只是从“事父母”这个层面来讲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以称作是“孝”,但是从社会道德层面来评价的话,其行为未必是“善”的。因为“孝”与“善”所面对的对象是不同的,同时“父之道”也未必都符合“善”的价值。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对这一观点也有论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此是指在“父之道”如非正道的情况下,即使其子所行为善而不遵循“父之道”,也是不能称作“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