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知行合一”首先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我们要做到知行合一,不管是在道德方面还是在学习方面。不要像现在社会宣传的滥大街的道德仁义,却依然还有“扶不扶”等很多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