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一切善行都是从孝开始做起。孝是做人的根本,是百善之先,人间第一事。是人世间一种最高尚、最美好的情感,是人一生中最深刻的亲情,它是人的根、人的本。
我国传统的孝文化强调养老敬老,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沿袭下来的优良道德传统,也是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大力提倡和发扬的社会公德。赡养老人是行孝的最基本要求。
《尚书·酒诰》中记载:“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
这里,“孝”与“养”是联系在一起的。孝养,即在物质方面养其体。这是儒家孝道的最基本要求,也就是说子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尽可能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使他们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疾有所治,丧有所葬。
另外,孝还贵在自觉,贵在尽心尽力。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不孝者主要是思想问题,四肢不勤、贪酒博弈、偏妻私子以致使父母吃苦受穷,才视为不孝。即主观上不尽心尽力,致使不能赡养父母之体。养其体并非仅指使父母有衣有食,更要求子女在物质生活安排上先父母再个人,尽可能做到先父母之优而忧。后父母之乐而乐。只要子女能发自内心、自觉自愿地奉养父母之体,尽管有时生活并不富裕,但却能使老人心满意足,使家庭其乐融融,这也是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