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字蕴含“公正”、“正直”、“尽心”、“尽力”、“尽己”、“忠诚”、“忠信”等广泛的道德内涵。
忠无论作为“公正”、“正直”、“中正”,还是作为“尽心”、“尽己”,或是作为“敬”、“诚”还是“信”等内涵,只是代表“忠”的基本的道德内涵。忠的“公正”、“正直”、“中正”等内涵,酝酿了后来忠德的行为原则;“尽心”“尽力”则体现为忠德主体的内在德性价值;“敬”、“诚”、“信”等的内涵则包含了忠德实践主体的态度,表现为忠德主体的内在和外在的超越。
事实上,任何事物的都是发展的,忠的发展也不例外。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视野中,很多的德目都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人们也很难把相似的德目做出泾渭分明的阐释,他们之间总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因此,忠在传统伦理思想中,无论与何种德目联系,它都是成立的。总而言之,忠的基本内涵是广泛的,而作为德目,它的道德内涵更加广泛。可以说,“忠”在中华民族心目中近乎是第一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