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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十三、谋取公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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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义”和“利”在内容上与封建社会有很大的区别,但这一对范畴仍然可以使用。义和利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把义利绝对对立起来,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今天,义利对立的实质,仍然是公与私的矛盾。但是,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之后,这种矛盾的性质也就有所不同了。因为个人是社会中之一员,有了真正的公利,一般来说,自然就有了个人的私利在其中,所以私利就在公利之中。我们提倡国家、集体、个人三照顾的原则,既讲公利,也讲私利,但私利要服从公利,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就是我们的“义”“利”观。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5:45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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