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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九、知行合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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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如何而为温清之节,则必实致其温清之功,而后吾之知始至;知其如何而为奉养之宜,则必实致其奉养之力,而后吾之知始至,如是乃可以为致知耳。([明]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卷八《书诸阳伯卷》) 译:知道(使父母)暖和或凉爽的仪节,就必须从实际中产生暖和或凉爽的功效,然后我的真知才到来;知道该如何(对父母)敬奉和供养,就必定从实际中致力于敬奉和供养,然后我的真知才到来,这样才可以算是“致知”。
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明]王守仁《传习录》中) 译:至于我所说的“致知格物”,是在万事万物中展现我心中的良知。我心中的良知就是天理,在万事万物中展现我心中的良知,那么万事万物之中就存在义理了。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传习录》上) 译:义理是践行的主观精神,践行是义理的实际功夫;义理是践行的开始,践行是义理的实现。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传习录》中) 译:道德认知的真实深刻处,即是践行;践行的明觉精察处,即是道德认知。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8:37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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