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中有这样的经典语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从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成为现代人关于“义”、“”利关系常用语。“义”和“利”往往是相对立的。《论语》中中所阐发的诸多观点,旨在教人以“义”制“利”,用“义”这种“道德”作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将人们对利益追求的这种强烈欲望,牢牢地控制在社会整体利益所允许的范围之中,以此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有续运行及其健康发展。由此看来,那种以“子罕言利”作为根据,断定孔子与先秦儒家是只重“义”,排斥“利”的。这是与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实际相悖的、不科学的结论。
然而,现代的一些人在“生”与“义”的选择上,与古人大相径庭。现在的一些人过于重视眼前的利益,而放弃了对“义”的追求。有些人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甚至不顾及他人生死。这种不仁不义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准则,也将使自己陷入遭人唾弃的境遇。 比如说富士康,前几年的十三跳的新闻正是触目惊心,现在好像又出现了新的负面新闻,富士康员工有血癌。这些负面新闻我觉得应该不是空穴来风,企业如果只重视生产效率和产量的提高,而忽视了对员工工作环境和身体健康的关注,势必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人是有生命的,不是生产工具。
关于“利”和“义”的选择其实是比较直观的,而生活中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开放眼界进行抉择。面临选择,我们应该志存高远,高瞻远瞩,而不要鼠目寸光为了利益而取生舍义。随着现在社会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改变,我们对“义”和“利”内涵的理解也有些变化,但是在“义”、“利”的选择上,我们的立场一定要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