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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七、爱护生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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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球上的一个生灵,我们没有权利去毁灭其他的生命。相反,我们还要学会去爱他们,与他们和谐相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是注重民生的社会。作为自己来讲,我们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我们的生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我们没有完全拥有它的使用权。我们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我们要尽力把有限的生命活出无限的美丽。听到很多同龄人应无法承担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或是感情受到挫折而选择结束生命。这样的做法在我看来很不负责也很不值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竟然要以毁坏生命为代价。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6:4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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