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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的人性善恶论批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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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的本质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古今中外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重大问题,各哲学家、思想家或学术流派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人的本质进行过不同层次的界定。而这其中争论最大且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有关人性善恶的界定,即人生而具备的、天赋的性格的善恶问题。中国古代人性善恶理论中,儒家学派关于人性的论述尤为典型。


春秋战国时期,关于人性的问题已被许多大思想家从不同侧面提出并加以界定过。特别是作为中国古代传统正统思想流派的儒家学派各大儒无一不重视人性善恶的问题。


孔子在《论语·阳货》中曾提到过“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之说,这段话大概是针对阳货而言。是事后孔子对学生们说:“阳货虽然在先天上与我差不多,但我们各自的习俗、志趣、理想相差甚远矣!我怎么与你阳货是同路人呢?”,此话大抵可看作是关于人性论述的萌芽,但在当时孔子那里,他并没有严格区分人性先天的或善或恶或无善无恶。后人经过多方考证,认为孔子的观点是人性先天本无善恶之分,善恶只是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习得的即社会实践是人性的决定因素,这大概是毫无根据的,或许只是为了将孔子与马克思提出的相对合理的人性观相照应,突出中国古代人性理论的“先进性”罢了。之后的儒学经典《三字经》中有“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之说,此说明显偏重于人性善,且与“性相近”不矛盾。所以当时孔子只是从人的先天资智,即从智商上说明人先天智商的均等性,而非论述人性的善恶。


关于人性善恶之辨的第一次系统明确提出者,是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集大成者孟子。


战国初期,人性问题已经成为诸子百家争论不休,各执一端的重大问题,这其中,孟子提出的“人性善”的观点对研究人性问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孟子·公孙丑上》云:“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鉥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向党朋友也,非恶皆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善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人之端也;善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在孟子看来,人就是有恻隐之心、善恶之别、辞让之礼、是非之辨的动物,即人生而善良,人天生是为善的。而且这个善是所有人共有的,即普遍的。


由此,根据对人性善恶的界定,孟子建立起了他的“民本思想”体系和“仁政”学说理论。在此,我们暂且不论人性善的合理程度,至少在那个大时代,能提出并系统阐述人性善恶问题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


尔后,稍晚于孟子的儒家另一位集大成者荀子也从自己对人性的理解角度,界定了人性的善恶问题,只是荀子关于人性的看法与孟子的观点截然相反。在荀子看来,人性是恶的。即人性本恶,生而即恶。《荀子·性恶》中有:“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之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礼义文理之焉。”荀子是从社会现实的角度去揭示人们相互争权夺利的一面。并且,荀子进一步认为人性是先天而有且后天不可改变的,正所谓“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


荀子之所以大胆地提出并阐述了人性的恶,其根源在于,他对其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现实残酷性的深切体会。他关于人性的论述,同样是为其更进一步倡导的礼治观念服务的,在它看来因为人性的恶不可改变,所以社会只有倡导一套规范的礼仪制度来限制人们去为恶,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实荀子是矛盾的,在他看来,既然人性本恶,且后天不可改变,那么作为限制人们去为恶的制度,道德层面上的礼仪制度是难以发挥其有效作用的。因为礼的约束力只是良知与习俗。而作为性格恶劣之人,是无良知而言,也不可能来遵从习俗的,为此,荀子没有提倡法治,走上法家一派,这真是非常遗憾。因为对于性恶之人,只有法律才能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或许这也不能完全归咎于荀子本人,荀子之所以提倡礼治,与他生活的具体现实社会和个人特殊生活阅历是分不开的,从而也表现他对现实和理想的矛盾性和性格上的二重性。一方面,现实的残酷使他深切地体会到,人性是恶的,因为没有人不为自己的私利而钩心斗角、明争暗斗。另一方面,他所憧憬的社会,正如孔子描述的大同社会一样,应该是完美的、和谐的,没有争斗、没有酷法,而是人们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和谐美满的。这大概也是他提倡礼治的原因所在。


到了汉代,真正将儒家思想发扬至极,使之成为封建正统思想的大儒——董仲舒,也从他个人的角度来界定了人性的善恶。董仲舒反对孟子等人提倡的“人皆可以为尧舜”之说,主张性三品说,即“圣人之性”、“中人之性”和“斗筲之性”。认为人性有三种,圣人生而既有为善之性,一般人天生就有一种中庸之性,即可能为善,也可能为恶。而邪恶之人则是生而为恶,且不可改变其恶的本性的。董仲舒明显是综合了孟子、荀子等人的人性两端化的学说,将人性具体地分为了善、恶、中等三类。此提法也有其深层用意,即为君主倡导“教化”之说服务。圣人因其性善无需教化,斗筲之人因性恶也无需教化,只能刑罚。而作为中等之人,由于其人性的两面性,可能向两者的任何一方发展,所以,可用教化引导其向善的发面发展,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兴盛。


其实,虽然董仲舒的人性三品理论是有其社会依据的,即社会现实中确实有一些一生为只善而从不作奸犯科之人,也有大恶不赦、屡教不改之人。同样有其描述的可教化使之向善的人,但如果更深层次地讨论这个问题,其矛盾便很明显了。即为何人生而性有三品?为什么有的人生而就善而有的人生而就恶?或许那只能借助天命或因果轮回观念来解释了。再者,如何区分社会上的这三类人?因为人性是复杂的,有的人一生善恶皆可为,为了将中等人区分出来加以教化,而鼓孤立筲之人,以便节约社会资源,那这种区分就很难做到了,或者无人能做。


封建社会发展到中后期,儒家的又一位大贤人——朱熹,也对人性提出过自己的看法。只不过他重点将人描述为“生而追求欲望的动物”。因此欲望是对社会有害的,据此他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力图限制人们追求利益的欲望,奴隶般地服从统治者的统治,以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


朱熹关于人欲的里理论描述,显然是否定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将合理的欲求等同于造势生非的根源,这是合情而不合理的。合情在于假使人们无追求,局部社会确实会更加太平。但如果严格限制人们追求的话,社会就不可能向前发展了,反而会倒退。而社会的倒退,就会导致生活资料的贫乏,进而加剧人民内部的矛盾,反而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儒家学派从孔子、孟子、荀子到董仲舒,再到朱熹等不同时代的代表人物都根据自己的政治或社会主张,分别从不同角度界定了人性的善恶。虽然每个人的观念都不尽相同,有性善说,有性恶说,也有性三品说等完全不同的观点。但作为其更高层次理论仁政、礼治的基石,都有着同样的目的和使命。为什么无论性恶还是性善,归根结底都能为仁政、礼治服务,必须由礼治来实现社会稳定呢?或许就在于其时代局限与认识水平的有限性。


由于文化水平低下,认识水平的不足,不同时代的学者都只能从他们所能达到的认识高度去揭示和界定他们所接触的事物。人性的界定也如此。


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到了近代,受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性理论的影响,现当代人们更趋向于认同人性无善无恶之说。即人生无所谓善恶之分,即也不存在抽象的、普遍的人性的善恶之别。人性的善恶是具体的。即只有单个的、个体的人性才有善恶之分,整个人类没有统一的人性善恶说法。


但事实上,这也不见得就是科学的,完全合理的人性理论。因为人性是一个复杂并且模糊的概念,是无人能说得清道得明的。诸如善恶的定义是什么?内涵和外延你有多大?人性中善与恶的标准具体又是什么?有无一个清晰的界限?影响人性善恶形成的因素有哪些?内外因在其中谁主谁次?自私与利己、个人主义等是善还是恶?这一系列问题,及更多未提及的问题都是无统一定论的。


人性是矛盾的,正如万事万物都包含着两重性和矛盾性一样,人性也逃不过辩证法的魔掌,被它深深地包含于其中。


而作为人性善恶的终极追求的价值事实上也不在于哪一种理论或哪一个学派所倡导的人性理论能得到严格的科学证明或永世的社会认同。而在于我们在追求这种终极理论的过程中,能给予我们的学术熏陶和理论享受。从而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理性认识能力,不断推动全人类认识水平的向前发展,促进整个社会文化内涵的不断充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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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很赞成,言下之意,人的本性是后天养成的,而不是先天的,所以单个人的人性是有善恶之别的,因为他们的人生经历不同,如希特勒和周恩来相比,你敢说希特勒不是大恶人么,如果他本性不恶,他怎么会丧尽人性地残杀灭绝犹太人呢?而周恩来你敢说他本性不善良么。只是说这种善恶之性,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像希特勒,正是小时候他受到过犹太人的侮辱,他才会对犹太人恨之入骨,仇视报复,所以形成了恶的本性,执政后他才会做出如此之举。在换句话讲,如果没有善恶之别,道德和法律又有何存在的价值呢?他们不正是针对个别“恶”人的么?

呵呵,一家之见,仅供参考,还望阁下斧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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