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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与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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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与法


古往今来,有多少清官名垂青史,万民敬仰;也出现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贪官,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在仕途上,为官的廉与贪,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为官之道,而且也反映了一个人的品质操行,其能不能终生廉洁与否,除缘于自身的天赋外,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法的强大制约力。
可以说,我国经过多年来的法制化建设,自上而下出现了一大批为政清廉的公仆,这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流所在,不容质疑。设想,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个象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党的好干部,我们的党就不会发展壮大到今天这样,我们的国家就不会繁荣富强到现在程度。客观地看,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的确存在着大大小小为政不廉的“蛀虫”,他们虽然为数不多,但是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在这些人当中,有的已被绳之以法,有的正在走向绝路,有的在法网前洗心革面。
对于廉者来说,大都能自觉地尊法守法,从不触及法的“高压线”;对于贪者来讲,要么在法的深渊前止步,要么在法的深渊里吞没。止步者,畏法度也;吞没者,事之必然也。明太祖朱元璋曾经向大臣们提出了“天下何人快活”这样一个问题,满朝文武中有的回答“金榜提名者最快活”,有的回答“富甲天下者最快活”有的回答“洞房花烛最快活”,等等。朱元璋听后都不满意,当听到大臣万钢回答“畏法度者快活”时,他频频点头,深为赞同。细细想来,“畏法度者快活”这句话确有道理,几乎所有畏惧法度之人,大都奉公守法,禁贪戒欲,自然没有牢狱之灾,悠哉快活了。早在两千多年前任鲁国宰相的公仪休就明白这个道理。公仪休虽然喜欢吃鱼,但他害怕犯受贿罪而不接受别人送的鱼,甘愿守着自己的那一份“鱼”,要心安理得地长久地吃下去。他从畏法中体会到了心安的快活。可见,这位鲁国宰相公仪休是聪明的。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连两千多年前的古人都不如,他们的贪欲没有止境,不愿依法享用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鱼”,而是不惜违法犯法大捞特捞不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鱼”。他们的胃口大得很,除了明里暗里收受别人送来的“鱼”之外,还无休止地吞吃公家的“鱼”。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一件件东窗事发,一个个贪官们便结束了快活的生涯,他们有的身陷囹圄,有的走“铜”,胡长青、成克杰、李真之流不就是一个个很好的反面例证吗?从这一点上说,反面教员还是有用的,最起码可以从侧面警示人们,尤其是自身抵抗力“先天不足”的人们:可要千万学懂弄通——廉与法。否则,将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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