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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儿奉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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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儿奉母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大意:

    晋代隆虑人郭巨,家境贫困。有个三岁的儿子,郭巨之母经常将食物分给自己的孙子吃。郭巨对自己的妻子说:“因为家境贫困已不能供应母亲,而现今儿子又分母亲的食物,何不将儿子埋了?儿子可以再有,而母亲死了就不能复活。”妻子不敢违背丈夫。于是就挖了个很深的坑,坑中一坛黄金,上书写:“老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官不能拿,百姓不得抢。”

故事背景和情节:

      郭巨,晋代隆虑人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后成为二十四孝故事之一。  

    

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

      有诗赞曰: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对于现今物资充裕的我们来说,“埋儿”是无法想像的事;但我们从中领悟或注重的不是郭巨的残忍,而是故事给我们传达的儒家“孝悌”之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5 20:58: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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