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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孝”的理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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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
“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联系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
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同意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作为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是应该提倡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当然,中某些封建性的内涵却是必须剔除的。子女对长辈尽,也并不是要他们真的付出多少什么,往往是只要一点点感情交流,一小会儿的陪伴,就能使长辈获得满足。再说,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冷漠的时候,能在长辈那里寻找到往日成长的欢乐与爱抚,也必然使子女获得身心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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